合理化建议——优化客户信用评价

2020-08-08 09:48:31 合理化建议评审小组 浏览次数 839

根据公司现有的《客户信用管理制度》规定,业务员对客户的信用评价在每年第一、第三、第四季度各一次,公司对授信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复评;两者相加每年需对客户进行四次评价,过于频繁,且均未涉及对个人及第三方担保的有效性评价。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运转,企业风险不可控性越来越大,对担保方有效性的监控更是必不可少。销售部员工宋群利建议:将原一年四次的评价压缩成一年两次(以半年为期限);评价内容增加个人及第三方担保的信息收集与有效性评定(业务员以客户、担保方动态信息收集与填写为主,公司综合所有资料复评原赊销额度、账期、担保有效性等)。经实施后,一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减少评价周期,避免无效及重复工作带来的工作量增加;另一方面增加对担保方的评价,预防企业经营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