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马来西亚项目取得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》批复

2020-10-08 10:23:05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17980

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JINGXING HOLDINGS(M) SDN. BHD.(以下简称“景兴马来公司”)于近日收到马来西亚环境部于2020 年10 月2 日发出的编号为JAS 600 - 2 / 6 / 2Jld.(4)的信函。信函指出,马来西亚环境部在认真审阅景兴马来公司提交的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》及修订报告(以下简称“环评报告”)后,确认该环评报告符合《马来西亚环境质量法(1974 年)》第34A(2) 条款(Section 34A(2) of the Environment Quality Act 1974),因此根据《马来西亚环境质量法(1974年)》第34A(3)条款(Section 34A(3) of the Environment Quality Act 1974)批准该环评报告。该环评报告自批准日起两年内有效。

景兴马来公司已完成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国内外审批程序,完成项目设计、主要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,具备正式开工建设条件。公司将根据马来西亚项目建设规划稳步推进。